唐会要卷四十三

更新时间:2024-04-26 20:12:28 唐会要

  彗孛

  武德九年二月二十三日。有星孛于胃昴之闲。二十八日。又有星孛于卷舌。

  贞观八年八月二十三日。有星孛于虚危。历于元枵。凡十一日乃灭。太宗问虞世南曰。是何妖也。对曰。昔齐景公时。有彗见。晏婴对曰。君穿池沼畏不深。筑台榭畏不高。行刑罚畏不重。是以天见彗星。为公戒耳。景公惧而修德。十六日而星灭。臣闻政德不修。虽麟凤数见。终无补也。苟政教无阙。虽有灾变。何损于时。伏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。而自矜大。勿以太平渐久。而自骄惰。慎终如始。彗何足忧。太宗曰。吾十有八举义兵。二十四定天下。二十九即帝位。三代以来。拨乱之主。莫臻于此。颇有自矜之意。以轻天下之士。此吾之罪也。上天见变。良有是乎。秦始皇平六国。隋炀帝富有四海。既骄且逸。一朝而败。吾亦何得自骄也。言念于此。不觉惕惧。魏征进曰。自古帝王。未有无灾变者。但能修德。灾变自销。温彦博进曰。宋公一言。星三徙舍。陛下见变而惧。灾其销乎。

  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。有星孛于毕昴。

  十五年六月十九日。有星孛于太微。犯郎位。七月甲戌灭。

  总章元年四月。有彗见于五车。上避正殿。减膳。令内外五品以上。各上封事。极言得失。许敬宗上言。星虽孛而光芒小。此非国眚。不足上劳圣虑。请御正殿。复常膳。不从。敬宗又进曰。星孛于东北。王师问罪。此高丽将灭之征。上曰。我为万国之主。岂得推过于小藩哉。二十二日。星灭。

  上元二年十月十三日。彗见于角亢之南。长五尺。

 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。彗见于东井。指南河积薪。长三尺。余渐向东北。光芒益褭。长半天。埽中台。指文昌。经五十八日乃灭。(八月十九日。御史大夫乐彦玮卒。)

  永隆二年九月一日。万年县女子刘静凝。乘白马。着白衣。男子从者八九十人。入太史局。升令厅床。座问比见有何灾异。太史令姚元辨执之以闻。是夜。彗见天市中。长五尺。渐小。向东行。出天市。至河鼓右旗。十七日灭。

  永淳二年三月十八日。彗见于五车之北。凡二十五日灭。

  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。西北方有彗。长丈余。经四十二日灭。

  光宅元年九月二十九日。有星如半月。见西方。

  景龙元年十月十八日。有彗见于西方。四十三日灭。

  二年七月七日。有星彗于胃昴之闲。

  三年八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。

  太极元年七月四日。有彗入太微垣。

  延和元年六月。彗自轩辕入太微。至大角灭。(时睿宗以为彗者除旧布新之象。乃下诏传位太子。)

  开元十八年六月十一日。彗见于五车。三十日。有星孛于毕昴。

  二十六年三月八日。有星孛于紫微垣中。历斗魁。十余日。因阴云不见。

  干元三年四月二十七日。彗见于东方。在娄胃闲。色白。长四尺。疾行向东北。历昴毕觜参井鬼柳轩辕宿。至太微西。右执法西七尺许灭。凡经五十余日。

  上元元年闰四月二十一日。妖星见于西方。长数丈。至五月灭。

  大历元年十二月十七日。彗见于匏瓜。芒渐侵宦者星。长尺余。二旬灭。

 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。彗出于五车。长五丈余。六月二十八日灭。

 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。长星见。

  元和十二年正月戊子。彗见于毕南。指西南。凡三日。南近参旗灭。

  长庆元年正月二十一日。有星孛于东南方。二十九日。又有星孛于辰上。

  太和二年七月甲辰。彗出右摄提南二尺。

  八年九月辛亥夜。彗起太微。越郎位西北。五日乃灭。庚申。彗复出东方。长三尺。芒耀甚伟。

  开成二年二月丙午夜。彗出东方。长七尺。在危西。指南斗。辛酉。彗复出。长丈余。直西行稍南指。在虚一度半。壬戌。渐长二丈余。广三尺。在女九度。三月乙丑夜。彗长五丈。岐分两尾。其一指氐。其一掩房。至戊辰。渐长八丈。西北行。在张十四度。(敕尚食云。自后每一日食料。分为十日。乃停内中修造。以答天谴。)

  三年十月十九日。有彗出于辰上。长二丈余。二十日夜。见于辰上。长三丈五尺。二十一日夜。见于辰。长三丈余。西指轸东南星。二十二日。夜。见于辰。长三丈五尺余。西指轸魁。

  四年正月三十日。有彗见于室南。历壁奎娄胃等宿。至闰二月十三日。又见于卷舌北。凡三十有三日。后二十四日。二十五日阴。二十六日晴。巳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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